美国贸易代表相信新关税不会冲击经济 承诺对华不超20%
当前位置:首页>资讯 >行业资讯 > 综合服务>美国贸易代表相信新关税不会冲击经济 承诺对华不超20%

美国贸易代表相信新关税不会冲击经济 承诺对华不超20%

2026-07-28 来源:路透社浏览数:13 国际会展网

核心提示:美国贸易代表格里尔认为,特朗普总统因60个贸易伙伴执行强迫劳动禁令方面存在松懈而祭出的新关税,不会给经济造成冲击。上周向60个经济体加征的10%或12.5%新关税,与美国此前向全球征收、现已失效的10%临时关税类似。而且与此前属普适性税率的10%临时关税相比,新的301条款关税只是针对较小范围的经济体。

美国贸易代表格里尔认为,特朗普总统因60个贸易伙伴执行强迫劳动禁令方面存在松懈而祭出的新关税,不会给经济造成冲击。

路透社报道,格里尔星期一(7月27日)接受福克斯新闻频道访问时说,上周向60个经济体加征的10%或12.5%新关税,与美国此前向全球征收、现已失效的10%临时关税类似。而且与此前属普适性税率的10%临时关税相比,新的301条款关税只是针对较小范围的经济体。

当被问及这些关税会否影响联邦储备局本周的货币政策决策时,格里尔说:“我认为这根本不会产生任何影响。”

“我们推出的一套关税,针对范围较小,不是覆盖全世界。很多税率相当接近,所以应该不会产生与我们目前所经历的经济影响。”不过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表示,新关税仍将覆盖美国99.4%的进口商品。

格里尔称,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正在继续推进另一项根据 1974年《贸易法》第301条款开展的广泛关税调查,调查针对中国、越南、墨西哥、欧盟等16个主要贸易伙伴的工业产能过剩问题。他说:“我们希望尽快结束这项调查,并提出具体方案。”他说,这可能会导致这些经济体被征额外关税。

美国最高法院今年2月20日裁定,特朗普去年4月援引1977年《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》向贸易伙伴加征“对等”关税,逾越总统权限,且违反宪法。特朗普随即援引《1974年贸易法》第122条,宣布对全球征收10%的临时关税,为期150天,这项关税措施7月24日到期。

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7月24日援引1974年《贸易法》第301条款,以“疏于制止强迫劳动”为由,对60个经济体加征10%或12.5%的关税。

中国商务部:美方承诺对中国商品替代加征关税不会超过20%

中国商务部在回应美国以“强迫劳动”为由对华加征12.5%关税时透露,美方曾在中美经贸磋商中明确承诺,对中国商品加征的替代性关税不会超过20%。

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7月23日依据“未禁止进口强迫劳动产品”301调查结果,发布最终措施,对包括中国在内的60个经济体加征301关税,对华加征12.5%的301关税。

中国商务部星期一(7月27日)以答记者问形式对此进行回应。中国商务部新闻发言人表示,中方一贯反对强迫劳动,建立了完善的劳动法律法规体系,坚决防范和打击强迫劳动行为。反观美方,不仅仍未批准加入《1930年强迫劳动公约》,还长期操弄“强迫劳动”议题,此次又以“强迫劳动”为由发起301调查并加征单边关税,是典型的单边主义、保护主义行为,中方对此坚决反对。

发言人续称,美方多次表示拟通过301关税替代已被判决失效的《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》(IEEPA)项下关税和122进口附加费。“美方在中美经贸磋商中明确承诺,对中国商品的替代加征关税不会超过20%。”

发言人强调,中方对美第一轮所芬太尼关税和对等关税的反制措施仍然有效。“我们将继续密切关注并全面评估美方后续举措,并保留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的权利。”

发言也表示敦促美方纠正错误做法,彻底取消有关单边关税措施。“中方愿在相互尊重、平等互利的基础上,继续与美方对话协商,解决各自关切。希望美方同中方相向而行,共同维护好落实好经贸磋商共识,不断压缩问题清单,拉长合作清单,为中美建设性战略稳定关系作出更多贡献。”

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今年2月推翻美国总统特朗普的关税措施后,他上周发布总统备忘录,援引《贸易法》第301条款,以“强迫劳动”为由,对包括中国和新加坡的60个经济体征收10%或12.5%进口关税。新税率取代上星期五(7月24日)到期的10%全球关税。

彭博经济研究分析,这轮的关税调整,意味着中国面临美国22.2%的实际关税,比早前的框架高出1.4个百分点。与其他贸易伙伴相比,中国关税负担比全球平均水平多11.5个百分点。

打赏
分享到:
0相关评论
阅读上文 >> 月之暗面宣布开源Kimi K3模型权重 供公众下载
阅读下文 >> 暂无

大家喜欢看的

  • 品牌
  • 资讯
  • 展会
  • 视频
  • 图片
  • 供应
  • 百科
  • 商城

欢迎转发与合作:


本文地址:http://www.18sz.com/news/show.php?itemid=21995

转载本站原创文章请注明来源:国际会展网

行业专题

更多行业专题

微信“扫一扫”
即可分享此文章



友情链接

  • 关注官方订阅号

  • 关注官方服务号

Copyright© 2003-2026 18SZ.com 18SZ B2B SYSTEM All Rights Reserved

服务热线:+86 755 88850315 ICP备案号: